桃園一名35歲的陳姓男子,平日靠打工維生,日前因為車禍,讓對方掉了一顆牙齒,求償20多萬無力負擔,又付不出9萬元的罰金,因此被判服社會勞動役500小時,他日前在桃監附近打掃時撿到一個運動包包,裡面有14337元,急忙拿去警局,彭姓失主得知非常感動,「我原本就當作找不回來了!」包了7000元紅包答謝。
2016-09-22 18:05屏東有一位黃同學人窮志不窮,在公園撿到牛皮紙信封,裡頭裝著10萬元現金,他拾金不昧親自將錢送交給警局失物招領,但半年來完全都沒有失主來認領。現在這筆10萬元現金,警方依法全數交給撿到錢的黃同學,他說要將這筆錢捐出一部分做公益,再幫忙媽媽貼補家用。
2012-02-02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