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某國中去年發生一起校園意外,1名籃球校隊球員和班上同學互相打鬧,要入座時,椅子被同學拉開而跌傷,體育老師帶著受傷的籃球校隊球員去警局報案,同時提供拉椅子學生的「品行資料」給警方,對方家長氣得控告體育老師和班導師涉嫌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8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2020-06-08 18:33一名國中女生遭到同學惡作劇,將椅子拉開,導致她摔坐受傷,腰椎骨折造成椎間盤移位,少女因此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惡作劇的林姓學生與父母連帶賠償,法官最後判林姓學生與父母應連帶賠償女學生32萬7千元。
2019-02-23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