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化工系畢業的男子何牧珉,2017年考進國家安全局但受訓成績不及格、隔年被退訓,何男自認遭刁難逼退,2019年2度在PTT發文,涉揭露國安局訓練中心少將主任等4位軍官本名、化名等機密資訊,使情報人員身分遭受曝光風險,台北地院不公開審理1年多,今依《國家情報工作法》洩露情報資訊罪判何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2023-02-10 11:30健保署退休主秘葉逢明因涉嫌違法查閱情報工作人員的健保個資,日前遭檢調約談後獲得無保請回,僅承保組科長謝玉蓮被以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諭令交保10萬元,經專案小組比對相關查扣資料以及證詞後,18日再次傳喚葉逢明等人出庭說明,檢察官懷疑葉逢明雖無查閱個資權限,但疑似指示下屬協助調閱資料,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
2023-01-18 20:15薛姓台商就讀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被檢調單位懷疑,他趁著與同學、賴姓調查官聚餐時,刺探特定人士入出境資料,因此依照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提起公訴,一審雖判決有罪但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將無罪判決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2022-05-19 11:23男子何牧珉2018年因成績不佳,被國家安全局退訓,何除了循行政訴願救濟,也上PTT發文抱怨受訓過程的不合理,內容竟直接寫出一堆長官的職銜、化名,使情報人員身分曝光,他自己被檢調約談時,卻保持緘默,連自己身分都不願證實,台北地檢署24日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何男,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2021-09-24 09:42薛姓台商就讀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被檢調單位懷疑,他趁著與同學、賴姓調查官聚餐時,刺探特定人士入出境資料,因此依照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提起公訴。一審將薛男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5日二審出現逆轉判決,改判無罪。可上訴。
2021-08-25 10:35台北何姓男子原本辛苦參加國家考試,進入國安局受訓,卻因成績問題遭「廢止受訓」,何男除了尋求訴願爭取權益,還上網po出求職心得「國安訓練 考試史上最黑暗」,直接在PTT寫出相關長官的職銜、化名,使情報工作人員身分曝光,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新北市調處,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拘提何男後聲押禁見。
2021-08-04 19:0534歲周女考取國安局特考前往受訓,但她疑因受訓成績不及格遭退訓,去年間10月憤而上PTT公務員板發文,將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的個人資訊,使情報人員身分曝光,被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恐面臨7年以上刑責。10日首次開庭,她親友庭後向記者抱怨「懂點法律的人都懂這怎麼會起訴」,怒批根本是國家暴力。
2021-05-10 14:06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涉嫌從2013年開始,在台吸收負責敵後情報工作的退役少將岳志忠、退役上校周天慈與王大旺,為廣東省國安廳提供情報員個資等機密訊息,台北地檢署20日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起訴張、岳等4人,其中張被羈押滿4個月,晚間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2021-02-20 20:35涉共諜案遭起訴的軍情局退役少將岳志忠,軍職時負責敵後派遣工作,退役後卻為了探親,主動透過管道聯繫並與大陸國安官員「韋先生」見面,之後不聽妻子勸阻,4度赴陸接受免費招待還收錢、買名牌包,而代號「白頭」的岳志忠和共犯後續引介赴陸的其他軍官,卻分別遭軟禁審訊,甚至被大陸其他情治單位攔截逮捕。
2021-02-20 10:44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退休後每月收入10多萬元,卻涉嫌為對岸國安單位,吸收其他退役將校,提供情報人員通訊名單等機密情資,21日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張超然現在海南島投資農作,疑似固定回台參加軍情局退役人員的「月月會」尋覓吸收對象,並在電話中用「禮物」暗示將帶資料付陸。
2020-10-21 19:29國防部軍情局退役少將岳志忠,涉嫌從2016年開始,透過同樣軍情局退役的上校張超然、周天慈,到大陸認識對岸國安人員後,岳多次赴陸,還疑似交付涉及敏感軍情文件給對岸,檢調20日展開搜索,晚間張被移送北檢複訊時,聲稱「我是赫赫有名大特務」,對於被指洩密,氣憤回應「放他的屁」。
2020-10-21 00:06國防部軍情局岳姓退役少將從2016年開始,涉嫌透過同樣軍情局退役的張姓與周姓少校,到大陸結識對岸國安人員後,還多次赴陸,疑似交付涉及敏感軍情文件給對岸。台北地檢署20日指揮調查局兵分3路,搜索岳等3人住處並將他們約談到案,全案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罪嫌偵辦。
2020-10-20 16:36天道盟大哥林韋志捲入竹聯幫某大哥命案,而遭黑白兩道追緝,最後潛逃大陸,被吸收成為共諜。但大陸官方將他利用完後,最後以非法入境為由遣送回台。林男五月抵台當天隨即被高檢署聲押禁見獲准,之後被依照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提起公訴。高等法院30日一審將他判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2020-09-30 10:40林姓台商疑似被大陸情報單位吸收成為共諜,他得知國中同學擔任調查官,並負責國安業務,因此多次以現金、禮品等方式企圖吸收,要求提供藏獨、疆獨入境及業務上可獲取的資訊。一審將林男重判7年,案經上訴,高院查無實證林男將資料交給對岸情報人員,因此改以「行賄罪」,輕判1年6月。可上訴。
2019-01-29 11:44立法院會9日三讀修正《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加重情報人員及非軍職人員犯間諜罪刑責1/2,退離職未滿1年情報人員同樣加重刑責。修法明確定義「情報協助人員」,指具情報工作條件、知悉工作特性,由情報機關遴選並接受指導,運用協助情報工作,且經核准有案人員。
2015-06-09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