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6日舉行記者會,公佈《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36條規定涉及四大面向。涉台法律學者表示,「司法服務36條」一方面強調提供「同等待遇」的司法保障,一方面也展現大陸司法改革的信心,願意讓台灣各界人士參與司法交流,甚至是進入到相關體系就業。
2019-03-28 06:30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司法服務36條」,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台灣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馮霞指出,這為台胞和台企保障各項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像是放寬「當事人身份認定」,現在只需要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即可委任律師,省去過往要行文海基會和海協會,取得相關認證的繁雜流程。
2019-03-28 06:25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今以四大面向公布《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當中一共有36條措施。除了第7、8、10、11等4項已在大陸現有的司法解釋作規定,其餘32項條文均首次出現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文件中。以下為「司法36條」全文。
2019-03-26 15:55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共分四個面向、36條規定。其中,保障訴訟權利方面提到,法院若決定對台籍當事人採取拘留、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或逮捕措施的,「應當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此條文是首度以文字的方式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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