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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受公評

庭外點名黃國昌提告不公平 周玉蔻庭訊喊話:生平首站台就為他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2023年)在臉書po文指稱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被黃提告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須刪文等,台北地院今(26日)開庭辯論終結,周喊話黃以後要在政治舞台有更大發展,「應該要有寬大心胸」,黃的律師回敬周要看一下自己提出的證物,當年講的是「師生戀」而非性侵犯罪,法官諭知下月(4月)25日下午4點宣判。

「陳時中伸鹹豬手」 徐巧芯挨告違反《選罷法》...結果出爐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去年11月接連發布數張照片,影射當時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伸鹹豬手,對台北市聯醫松德院區副院長李雅玲牽手摟肩,對此,多位民眾告發徐巧芯對陳時中不實指控,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整起事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16日處分不起訴徐巧芯。

周刊爆料「硬上女鐵粉」詹江村怒告 檢不起訴:媒體有第四權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去年10月間遭周刊王爆料「時速百里衝摩鐵 硬上女鐵粉」之報導,詹事後以加重誹謗罪嫌怒告撰文記者與編輯。負責撰文的陳姓記者否認有誹謗等事實,辯稱曾與當事女粉絲見面,提供汽車旅館發票與會員卡等資料,女粉絲還強調詹右臀有明顯胎記等;桃園地檢署核屬可受公評之事,媒體發揮第四權之功能查證,藉此達到監督政治人物之作為,難認有惡意指摘詹之名譽貶損之誹謗犯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網傳合照共諜 林飛帆代表民進黨怒告10網友...完敗理由曝光

2019年底網路上一度瘋傳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曾與澳洲共諜「王立強」吃飯的一張合照,林飛帆和民進黨認為名譽受損,控告10名網友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照片沒有變造,只是被標註「王立強」的人,其實是香港議員助理「李志榮」,網友基於相信照片真實,對可受公評事項提出質疑,並無真實惡意,30日處分不起訴。

指蘇嘉全家族「貪到全新境界」 網友說不出消息來源判賠錢又遭起訴

黃姓男子去年10月,在臉書上指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全家族「貪到全新境界」,並說親戚要遴選校長時,「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蘇嘉全對黃男以及在下面留言附和的吳姓網友一併提出民刑事告訴,昨天台北地院判決黃、吳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刑事部分今天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黃男,吳男則不起訴。

質疑執政黨「盯場」內定駁回核電公投 黃士修「評論公共利益」不起訴

以核養綠公投案領銜人黃士修去年指控,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秘書長羅文嘉到中選會「盯場」,駁回核電延役、核能減煤等公投案,遭中選會函送侮辱公署,但台北地檢署認為,人民提案公投是否成立屬可受公評之事,13日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另外邵姓民眾質疑中選會公正性遭送辦,也以相同理由不起訴。

「無人載具立法大戰」高潞.以用遭疑圖利廠商 控余宛如妨害名譽結果出爐

前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2018年任期內,為《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立法,和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對槓,高潞不滿被余在公開記者會中,指為圖利特定廠商,控告余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余對可受公評的立法爭議出質疑,雖然用詞強烈,但並未構成犯罪要件等理由,24日處分不起訴。

大樓高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布條 台灣國成員不起訴

獨派團體「台灣國」召集人王獻極、辦公室主任陳峻涵等4人,今年1月初在台北市火車站附近懸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的巨型布條,被控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台灣國等人根據媒體相關報導,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事項,用直白方式提出質疑,未達誹謗等程度,處分不起訴。

蔡宜芳爆不倫戀之前遭鄉民罵「垃圾」 告妨害名譽結果出爐

前民眾黨黨團助理蔡宜芳去年參選不分區立委時,上電視政論節目評論王立強疑涉大陸間諜案時,質疑政府有針對性的政治操作,「台灣除了有共諜外,難道就沒有CIA嗎?」發言內容被轉貼PTT引爆討論,陳姓網友批評「垃圾言論」被蔡控告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為,網友只是在對政治人物的公開發言表示意見,27日處分不起訴。

綠議員鄭孟洳遭網友留言罵「肥醜」提告 法官認「可受公評」判無罪

高雄市民進黨籍議員鄭孟洳遭到網友留言罵「你長得那麼肥那麼醜」等言語,一怒下提告這名網友,但經過審理之後,法官認為「美、醜」屬於個人主觀觀感,無關社會評價,而且民意代表本來就應該承擔較為嚴苛的言論監督,所以判決這名網友無罪,並且駁回附帶的民事求償,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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