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4日表示,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營造養育子女的友善職場環境,考試院會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的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如果符合一定要件,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得調任至子女實際居住地的機關,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的限制。
2022-07-14 16:26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放寬我國國民具雙重國籍者,在一定條件下仍得任用為我國公務人員的規定。對此,銓敘部11日說明,本次修法僅因應極少數國家因法令限制,不准許放棄國籍而無法擔任公職者,並非「全面開放」雙重國籍人員得擔任公職。
2022-05-11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