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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署押

瑞芳3警偽造筆錄「騙搜索票11次」 認錯調職還不夠...2罪起訴

新北市警察局瑞芳分局轄區派出所3名員警,涉嫌偽造筆錄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自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偽造簽名指印,11度稱有民眾檢舉,騙取法院核發搜索票,除其中3次因證據不足遭法院駁回外,剩餘8次均成功取得搜索票。基隆地檢署今偵查終結,依涉犯偽造署押、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對3名員警提起公訴。

徐巧芯先別氣 側翼黑函案還有上百名被告「這2人最可疑」

去年9合1大選期間,網路瘋傳1份文件,直指國民黨「找狗仔跟拍」,並疑以P圖方式附上李巧芯等人簽名,台北地檢署5日針對「無良公關」、「無良公關公司」2臉書粉專負責人和另2名網路KOL處分不起訴,徐巧芯批「北檢挺側翼」,但實際上,北檢偵辦本案期間,發現另2個更早po文的臉書帳號「李思伶」、「張君」涉嫌偽造文書,已經另案展開偵辦。

雷皓明/只是幫別人簽名犯偽造文書罪嗎

現今社會,常常有需要我們「簽名」的地方,但有時候為了方便或情況危急,自己不是該簽名的人,卻幫別人簽上姓名,這樣會構成偽造文書而受到《刑法》的處罰嗎?

快訊/連環騙辯「為愛犯傻」出庭痛哭 「騙扁小子」黃琪遭判1年2月

詐欺慣犯黃琪(本名黃照岡,現年27歲),未成年就行騙天下,因曾騙過前總統陳水扁,而有「騙扁小子」之稱。約4年前,他又假冒宋學仁(張清芳的富商尪)的秘書、國泰千金等人,被依涉犯詐欺得利、偽造文書、偽造署押罪起訴。台北地院19日審結,判黃琪1年2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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