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才剛節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查出有民眾王小姐1月透過蝦皮購物及露天拍賣平台銷售年節除舊佈新商品,2平台各收款5萬元,當月銷售額合計10萬元,已達營業稅起徵點,最遲應於次月底(即113年2月底)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繳納營業稅,並於其網路銷售頁面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的營業資訊。
2024-02-19 16:18不肖賣家盜用商品照片和影片,在電商平台銷售一樣或雷同東西,除了違法侵權,也影響消費者權益。東森購物表示,近來發現網路上有不肖賣家,未經同意直接擷取盜用畫面,再以削價的銷售手法,與東森價比較,進而賺取獲利,呼籲消費者謹慎購買,別因貪便宜而買到劣質品。
2019-04-22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