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無業賴姓男子前年假裝關心感冒女網友,深夜送餐到府獻殷勤,卻涉性侵得逞還企圖賴著不走。賴男挨告到案詆毀女是酒店妹、深夜穿睡衣主動獻身挑逗,還推稱女方雙腳夾太緊,害他沒戴套而「內射」,女方羞怒才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賴男一派胡言,嚴重傷害女方人格尊嚴,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2022-06-15 11:36已婚江姓男子以巧言飾詞不當追求吳姓女子,還用死纏爛打、自殘威脅、長時間以文字訊息連續傳送轟炸對方,奪走初夜後,還要她不要計較名分,對方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定江男已侵害吳女人格尊嚴,判決需賠償10萬元。
2018-05-14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