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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債權

辜仲諒涉背信又遭訴 澄清湖大樓案「低價高買」價差1億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掏空中信金95億元案,23日才被台北地院判決無罪,但他和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涉嫌以「低價高買」手法,購買澄清湖大樓,使得中信銀承受1億元的價差損失,台北地檢署26日依《證交法》背信、財報不實等罪,再起訴辜、李,辜的妹婿陳俊哲也被認定共犯但逃亡通緝中。

金融機構不良債權 銳減超過2300億

在「二五八條款」推動下,民國91年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暴增,迄今銀行業不良債權已大幅減少,截至去(103)年底,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僅164億元,相較當年的2501億元,銳減超過2300億元。

杜絕暴力討債 企業戶不良債權銀行自行催收

金管會宣布,修訂金融機構不良債權(NPL)的售後管理規範,將企業戶不良債權一併納入規範,也就是即日起,除例外案件外,金融機構對於企業戶不良債權不得再轉售予第三人,並應委託原出售的金融機構或其指定或同意的催收機構進行催收作業,也就是,企業戶也將不會再遭到惡意騷擾或暴力等不當討債行徑。

保險業不良債權管理 將比照銀行

監察院18日通過糾正案,指出金管會迄今對於保險業出售不良債權的相關售後規範,未建立合理妥當及有效的控管機制,影響民眾權益,對此金管會強調,未來保險業出售不良債權將比照銀行業,21日先召開公聽會。

金管會管控不良債權疏失 民眾陷於違法討債的風險

監察院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保險業出售不良債權的相關售後規範,沒有建立合理妥當以及有效的控管機制,且民間資產公司違法不當催收卻時有所聞,使得借款人陷入不確定的風險。監委認為金管會未盡到主管機關職責,影響民眾權益,依法提案糾正。

林鴻明出生房產二代 參與101建設政商關係佳

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因涉嫌掏空金尚昌而遭收押禁見。林鴻明是宏國建設第二代,在地產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也參與101興建工程,政商關係良好,沒想到卻因涉嫌套利被收押,但是他否認犯案,在羈押庭上得知遭押時,面無表情。

完美預謀!不良債權套利 101董事長林鴻明收押禁見

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被收押!檢調發現林鴻明與股票上市金尚昌開發公司勾結,以土地向銀行貸款,直到變成不良債權後,另以人頭公司買回土地,不法獲利超過6億元。台北地院認定林鴻明涉嫌背信、掏空,且有串證之虞,27日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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