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專破10萬讚的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本名陳冠諭),於2013年間與醫美診所協商,以同意分享手術案例、撰文替診所宣傳為報酬,換取減免18萬餘元的醫美費用,Umie事後要求撤照,卻發現診所又上傳,依侵害肖像權求償50萬元;Umie不服一審只判賠3萬上訴,北院日前判Umie敗訴,不僅一審的3萬沒了,還要負擔一、二審的訴訟費。
2020-12-02 16:18這裡很多老闆根本不想用拿著WHV( Working Holiday Visa )的背包客,因為每次訓練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不去面試也不打電話說一聲,想翹班就翹班,工作打混摸魚的人打混摸魚,就是這樣,拿著WHV的人更難找工作。
2012-09-19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