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限將在3月31日到期,超過期限不得請求補繳,同時保險年資也不得計入,根據勞保局統計,首波到期的仍有100.2萬人尚未繳納,屆時將會影響領取給付資格,未來領取老年年金也不能擇優領取,身心障礙年金也無法享有基本保障,終生恐少領數十萬元。
2019-03-26 10:12國民年金保險有緩繳「10年大限」,補繳期限延後至3月31日到期,只要首期保費欠繳超過10年,終身恐少領數十萬元,勞保局今(15)日提醒,若民眾無力一次繳納積欠的國保保費,只要符合2項條件即可申請分期付款。
2019-03-15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