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店男收到徵兵通知也不管,出國24年變閃兵,回台下場曝光。(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王姓男子24年前出國留學後直接留在國外工作生活,期間無視區公所多次催告及徵兵檢查通知,甚至遭通緝後自白稱擔心疫情隔離影響工作而不願返國,直到年滿36歲達除役年齡才搭機回台。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考量其認罪且無前科,給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出國就學逾期不歸 父親代收兵單自白稱怕隔離丟工作
根據判決書內容,王姓男子於2002年6月間以出境就學名義核准出國,依規定海外就學最高年齡限制為30歲。王男除2004年底至隔年初短暫返台不到1個月外,便長期滯留海外生活工作。
新店區公所自2017年8月起多次催告其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公文由父親代簽並轉告,王男仍不理會;2018年寄送徵兵檢查通知書後依舊缺席,隨後被依法函送法辦並發布通緝。
遭通緝期間,王男於2021年3月由父親代為向檢察官陳報自白書聲請撤銷通緝。王男在自白書中坦承已收到父親轉達的催告公文,但聲稱因考量處理兵役問題及當時新冠肺炎疫情需隔離檢疫,擔心會因此喪失國外的現有工作,才選擇繼續滯留國外不歸。
滿36歲除役始搭機返台 法官認定損及國防兵力
王男直到年滿36歲達到兵役法規定的除役年齡後,才於2025年11月18日搭機返台落網。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將其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指出,王男僅因個人私益考量無視兵役義務,以滯留國外方式免除服役,嚴重妨害國家徵兵公平性並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屬於該罪型態中較為嚴重者。
法官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過去並無犯罪前科且具悔意,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最終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並命其於判決確定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