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主設局包夾計程車,逼司機下車商討債務問題,被北檢檢察官依強制等罪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楊姓男子為了追討債務,打聽到欠債的莊男開計程車排班載客地點後,找朋友佯裝乘客上車,要莊男開到指定地點後,由林姓債主等人分開兩車前後包夾,逼莊男下車協商債務,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這種妨害他人車輛通行的討債手法,已經構成強制等罪,依法將林姓債主等4人提起公訴。
據了解,莊姓司機因為生活所需,向地下錢莊借錢後,無力定期支付利息,開始神隱躲避聯繫,楊姓債主多方打聽,得知莊男經常前往排班的地點,便與同夥商議,由林男在2025年9月13日中午1點半,假裝乘客坐進莊男的車子,要莊男載到大安區一處會館。
等莊男開到指定地點時,楊姓債主立刻開車插進莊男車頭前方,同夥則逼近莊男車尾,以前後包夾方式,讓莊男無法駛離,莊男想起有同行欠錢被打過,只好跟著楊姓債主等人,一起進入會館三樓討論債務問題,並簽下保管條,承諾每月15日及30日個要償還1萬1500元。
檢察官調查認為,債主雖然沒有拘禁、剝奪他人的行動自由,但是為了討債,妨害被害人通行權利,並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仍然構成《刑法》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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