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爆賴清德介入毒油案 莊瑞雄諷:司法看證據不是臉書劇情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書記長范雲回應時事。(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3日)稱,掌握法務部內部資訊,中聯油脂致癌物苯駢芘超標,20%下架標準是總統賴清德決定的,被法務部駁斥。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回應,徐巧芯如果掌握具體證據,就應該完整提出來,司法辦案靠的是證據,不是政治人物在臉書上寫出來的劇情;爆料可以有問號,指控不能沒有證據。

針對中聯油脂致癌物苯駢芘超標,20%下架標準由誰決定,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3日)表示,她收到一份來自法務部內部資訊揭露,內容指稱,毒油案爆發後,法務部某高層曾找上資深媒體人討論,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案情,以及是否向行政院長卓榮泰示警;該名媒體人還轉述消息,「認為20%下架門檻是由賴清德總統決定」,讓該法務部高層當下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指出,法務部已經正式回應,徐巧芯臉書所稱內容「諸多純屬臆測、子虛烏有」,並且嚴正駁斥。既然雙方說法如此明確,徐巧芯如果掌握具體證據,就應該完整提出來,而不是靠所謂「內部資訊」層層轉述,最後一路影射到總統、行政院長及衛福部長。

莊瑞雄表示,中聯毒油案當然要查到底,不論黑心廠商、行政疏失,甚至任何人涉及不法,都沒有誰不能查、誰不能辦;但司法辦案靠的是證據,不是政治人物在臉書上寫出來的劇情。爆料可以有問號,指控不能沒有證據;政治可以有攻防,司法不能靠故事接龍。

莊瑞雄強調,徐巧芯甚至指稱「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決定」,這是非常具體而且嚴重的指控;既然法務部已經公開駁斥,有證據就攤出來、交給檢調;沒有證據,就不要把「聽說」加工成「內幕」,把「臆測」包裝成「真相」。

莊瑞雄強調,徐巧芯還指控法務部「洩密」、「包庇」,這更不是可以隨口貼標籤的事情。一句「我的天啊」可以當新聞標題,但不能當司法證據;一篇臉書可以製造政治聲量,不能製造犯罪事實。該查的查到底、該負責的負責到底,但不要先把人寫進劇本,再要求檢調照著政治劇本辦案。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精彩短影精彩短影

more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