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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香客大樓醉倒遭性侵!尪進門目睹「朋友在侵犯她」氣炸痛毆

▲▼性侵,做愛,偷情,劈腿,性行為,性交,約砲,一夜情,渣男,渣女,交往,開房間。(圖/記者鄺郁庭攝)

▲雲林一名人妻到宮廟進香,入住香客大樓時不勝酒力醉倒,沒想到竟遭友人侵犯。(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雲林縣發生一起乘機性交案。男子阿偉(化名)2025年11月15日邀集友人阿強(化名)及其妻子小美(化名)前往某宮廟進香,當晚入住香客大樓。小美因飲酒過量回房休息,阿偉竟趁其不勝酒力、意識模糊之際潛入房間強行性侵。同房友人發覺有異呼叫阿強,阿強衝入房間當場直擊並拉開阿偉。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偉有期徒刑3年3月。

進香團香客大樓飲酒歡聚 人妻不勝酒力回房斷片

判決指出,被告阿偉與阿強、小美夫妻為朋友關係。2025年11月15日,阿偉號召眾人前往雲林縣一處宮廟進香,晚間一同入住香客大樓並在房外飲酒聊天。小美因飲用大量啤酒不勝酒力,由友人攙扶回房休息。

2025年11月16日凌晨0點許,阿偉見小美酒醉癱軟、缺乏性自主抵抗能力,竟基於乘機性交犯意潛入房間,褪去小美下半身衣物實施性交得逞。

同房友人察覺有異喊人 丈夫衝入房內當場撞見拉開

當時同睡一房的友人感覺狀況異常,連忙呼叫阿強前來處理。阿強衝入房間,赫然發現阿偉正在侵犯妻子,立刻衝上前將阿偉拉開並向警方報案處理。

法庭審理時,阿偉坦承犯行。小美指稱當時喝到斷片、幾乎沒有意識,醒來時已看到丈夫與大家打成一團。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及證人證詞,認定小美當時已因酒醉無法清楚表達意願且無力抵抗,阿偉確係利用其不能抗拒之狀態犯案。

侵害身體自主權造成創傷 坦承犯行未達和解判刑3年3月

法官審酌阿偉明知小美酒醉意識不清,竟為逞一己私慾乘機性交,嚴重侵害小美性自主權並造成莫大身心創傷。考量阿偉審理中坦承犯行、表達賠償意願,惟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兼衡其犯罪動機與家庭經濟狀況。

雲林地方法院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偉有期徒刑3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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