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今年7月間在彰化縣某工廠飲用酒類,接著開車上路,卻在停等紅燈時無故朝警察按喇叭,結果反而被抓包酒駕。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3個月。

▲阿茂停紅燈時亂叭警察,結果反被抓包酒駕。(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今年7月中旬在彰化縣某工廠飲用酒類,接著駕駛一輛小客貨車上路,行經某路口停等紅燈時,他突然朝警員按鳴喇叭。警員見狀上前攔停,發現阿輝身上散發酒味,於是當場實施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18毫克。
阿輝在接受警詢時及偵查中自白犯行,加上有警方酒精測定紀錄表、監視器畫面、行車記錄器畫面等證據佐證,檢方訊後依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
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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