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圖/翻攝自Facebook/Taiwan in Geneva 駐瑞士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李冠德驚傳職場霸凌甚至酒駕、濫用公帑、報假帳等爭議,近日引發輿論譁然。外交部已要求返國說明。對此,李冠德透過13頁的書面資料一一駁斥。《 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有關李冠德被爆料內容及本人反駁,綜合申訴函與相關報導,供讀者公評。
一、濫用公帑與財務爭議
爆料內容:
「私用公款」花用公費購買個人宿舍寢具、傢俱逾 3,000 瑞郎,另指示同仁以辦公費為其宿舍訂購清潔用品,總計逾 3,000瑞郎。除職舍傢俱及用品外,花費可觀公帑宴請多個來自國內的訪團,及為處長座車頻繁洗車、打蠟貼膜,到任 7 個月內本處辦公費類此支出已累計約 12,000 瑞郎(尚不含到任交際費開支),似非納稅人稅金之合理用途。
「浮報公帳」花費約新台幣13萬元公帑購買高價巧克力餽贈國內訪賓,並要求同仁「拆單」分列科目、謊稱送禮對象以規避審查。
「偽造文書」 忽視匯率虧損拒不報部爭取,自行編造無憑證的「匯兌損失」單試圖報帳。
「挪用經費」 疑似挪用外貿協會經費,要求將國內高層長官之住房自每晚 1,500瑞郎套房升等至每晚 4,500 瑞郎,並要求飯店配合將每晚 3,000 瑞郎之超額房費差價挪移至貿協策展費用帳單。
李冠德反駁:
「私用公款」一事,依規定,到任購買一次性個人寢具等用品,得自外館辦公費列報。使用方式合理適當。另指控稱購清潔用品逾 3,000瑞郎,查無事實。另外,視接待訪團之需,由辦理總務雇員安排清洗(含打臘)公務車 3 輛(含
館長座車),館長座車之乘客座位車窗貼暗色膜,合計 1,462 瑞郎。
「浮報公帳」一事,強調購買的是「中等價位」(約 28 至 50 瑞郎)巧克力,惟經費來源不同,依外交部規定列報性質,分專案經費、辦公費或交際費,以「支出分攤表」或請廠商分割單據列報,絕無謊稱情事。
「偽造文書」一事,匯兌虧損有積極向外交部說明並請協助認列,絕無指控所稱忽視多年匯率虧損拒不報部情事。另外,時任會計「做假帳」、公私帳交叉混用,且未經核准匯款作為周轉金,已電報陳報外交部處理中。
「挪用經費」一事,在外交部專案預算額度內,向飯店爭取優惠最有利條件辦理。絕無挪用公款、收回扣或做假帳之情形。
二、職場霸凌與言語羞辱
爆料內容:
「言語暴力」用「你閉嘴」、「我說了算」等語羞辱同仁,並對聖誕假期帶6歲幼兒加班的館員失控咆哮、飆罵。館務會議極盡言詞羞辱,事後要求刪除同仁張貼之反霸凌宣導資料。
「歧視言論」以「你們地域司」、「你們衛福部」、「你以前在大使館難道都這樣亂做」等出身歧視言詞貶低同仁。並曾散布貶抑女性同仁宗教信仰及私生活之性別歧視言論稱「我看 OO 也不是什麼虔誠的天主教徒吧,她每天來上班看起來都很累,晚上都去夜店吧」。
「行政折磨」對公文表面形式近乎偏執,常花可觀時間將整段電報文字劃掉重寫、意思卻與原文相差無幾,並要求同仁看清楚仔細繕打,少一個標點就要更正重發。慣以「閉嘴,就照我寫的就是了」以權威壓制噤聲。長期下來,已有數人遭遇身心狀況 惡化、被迫增加使用精神科藥物頻率、必須尋求專業協助等情事。
李冠德反駁:
「言語暴力」一事,遇同仁堅持己見,本人基於領導的地位,仍希望循循善誘,再三教育,口頭禪就是「你聽我說」,但絕無說「你閉嘴」;聖誕假期事件是因同仁業務延宕,語氣嚴肅但未飆罵;刪除群組反霸凌資訊是因該員有「挑撥雇員」之嫌,為維持公務秩序而刪除,不會影響同仁任何權益。
「歧視言論」一事,指控同仁片面斷章取義,本人為配合個人職務經歷加以指導,會口頭詢問過去的經歷,以便了解不同經歷背景的同仁,絕無貶低或歧視之意;另外,絕無散布貶抑女性同仁宗教信仰、私生活言論,並強調已減輕該女性同仁工作負擔。
「行政折磨」一事,依照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相關規定,要求同仁撰寫公文應正確嚴謹,指控者竟然認為「少一個標點符號」不應更正,其認知不但違反公文撰寫規定 ,以此理由認為本人不適任,更加離譜。
三、人身安全與交通違規
爆料內容:
「嚴重超速與規避調查」駕座車超速 36 公里達刑事門檻,拖延至少 8 個月不回覆瑞士政府司法調查問卷,致外交警察關切,嚴重損害我國形象。
「危險駕駛」飲酒後飆速140、右側危險超車、載同仁飆至時速156 公里多次危險駕駛,危害車上同仁及路人安全。
「觸電意外」以財務不足為由,要求雇員自行更換燈泡及保險絲,致一名員工觸電 ,使員工人身安全暴露於嚴重風險。
李冠德反駁:
「嚴重超速與規避調查」一事,承認超速,但指控者明知車速,卻刻意扭曲車速,是惡意爆料行為。遵守瑞士法規絕無拒繳罰單,是遭同仁誤導、刻意阻斷訊息,本人已與交通罰單裁罰單位回覆,並向外交警察辦公室說明。
「危險駕駛」一事,否認酒駕與危險駕駛,同仁搭乘當時如有指控者所述之情形,應可拒絕搭乘,顯見此情節為指控者加油添醋。
「觸電意外」一事,雇員主動幫忙更換燈泡,本人未強迫其為之,後續觸電,本人立即停止公務,表達關心。本人到任後,總務人員從未向本人提及委由專業人員換燈泡情事。另職務宿舍燈泡亦由本人自行更換。
▼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嚴重超速,已達刑事追訴門檻。他自2025年9月10日收到司法調查問卷後,拖延至少超過8個月拒不回覆,導致日內瓦外交警察在2026年1月及4月二度向辦事處關切,嚴重損害我國形象。(圖/讀者提供)

四、外交專業與行政僵化
爆料內容:
「外交失言」 對美國官員聲稱美退出 WHA 對台無影響、錯誤表述聯大 2758 決議,對他國駐團強調本處沒有外交特權、於正式涉外場合數度向西藏駐團官員稱「我們比你們還慘」,比擬失當。
「洩漏情報」對各國駐團簡報會發言支離破碎,並當眾請多個友邦分享敏感資訊,令友邦面面相覷。在簡報會將私下獲知的情報當眾說出,令領銜挺台國家暴露於風險。
「爭功諉過」國人急難救助幫不上忙卻全程陪同刷存在感、電報全數表揚自己, 並慣於竄改同仁發言為己有。
李冠德反駁:
「失言與洩密」一事,痛批指控是「斷章取義」,強調閉門會議是基於政務判斷非敏感資訊。後續成果良好。
「爭功諉過」一事,駐法國大使親自來電,請本人就近幫忙,第一時間本人派領務同仁前往,隨後本人結束公務趕往,嗣抽空代表外交部慰問,本人有能力,有責任,有義務判斷應親自出席之場合。
五、處長夫人相關爭議
爆料內容:
「霸凌清潔工」處長夫人反覆欺凌職務宿舍清潔人員,致兩人拒絕再服務、清潔公司兩度來函要求尊重員工。上開情事經外部第三人目睹,已生本處與服務廠商間之信任危機,並損及國家形象。
「資安破口」李處長將電報帶離本處在餐廳或飯店批改,構成資安破口、違反相關規定,且不只一次。私自進入並使用該同仁辦公室翻找文件檔案,涉及嚴重資訊安全疑慮。
李冠德反駁:
「霸凌清潔工」一事,本人絕未有欺凌情事,指控清潔工打破杯子、偷用配偶化妝品被發現, 清潔人員作賊喊抓賊。
「資安破口」一事,本人於公務行程繁忙時,抽空於公務餐敘前空檔時間處理且隨身帶著,均有注意保密規定,無洩密之虞。配偶僅進入其辦公室一次,指導其辦理領務規費轉帳及錯帳修正,本人亦在場,約 1 小時後離開辦公室,不可能也沒必要翻找任何資料之情事。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爆料指稱其在 WHA 期間堅持招待立委吃米其林餐廳,導致立委延誤班機並額外花費十多萬公帑買機票一事,李冠德在 13 頁的書面說明中隻字未提。
▼李冠德爭議事件。(AI協作圖/記者郭運興製作,經編輯審核,點圖放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