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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反擊台中阿北要坐牢?黑心律師給出「逆轉策略」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燒烤店李姓老闆因行車糾紛持刀攻擊葉姓男子,遭反擊後傷重不治,事件引起極大討論。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表示,外界普遍認為老翁先持刀攻擊,因此「活該」的聲浪不小,但年輕駕駛恐會涉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罪、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建議刑事的部分可以從「義憤傷害致死罪」的部分著手,以爭取較輕的刑度。

老翁先持刀 民事可主張過失相抵

楊律師表示,如果自己是年輕駕駛的律師,在民事部分,首先會主張老翁先持刀砍人,才引發後續反擊,因此老翁對損害的發生及擴大具有過失,可依民法第217條請求法院減輕賠償金額。其次,他也會主張老翁持刀砍人的行為本身構成另一項侵權行為,老翁同樣應負賠償責任,再依民法第334條、第335條主張抵銷。

台中阿北案。附近監視器拍下,李男先持刀靠近葉男車輛,葉男(紅圈處)再跳下車擒抱撲倒李男攻擊。(圖/記者許權毅翻攝)。(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行車糾紛釀成命案,楊律師給出建議。(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東扣西扣 賠償金額恐所剩不多

楊律師認為,若民事部分經過損害賠償、過失相抵及債權抵銷等主張後,「東扣西扣」可能已經所剩不多,屆時可以再與老翁家屬協商。若雙方談不攏,就交由法院判決,他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最終判賠金額應不會太高。

▲台中阿北。(圖/家屬提供)

▲台中行車糾紛釀成命案,楊律師給出建議。(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刑事主張 改打義憤傷害致死

至於刑事部分,楊律師表示,如果自己擔任年輕駕駛的辯護人,第一個主張會是成立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致死罪,因為刑度相較之下較輕。其次,會強調年輕駕駛遭刺傷、手上流血後,仍趕緊跑向附近店家求救並撥打119,甚至留在現場指揮交通,擔心老翁遭其他車輛輾過,藉此主張犯後態度良好,再請求依刑法第57條、第59條減刑。

若能和解 楊律師:有機會緩刑

楊律師最後表示,會嘗試與老翁家屬協商和解,若能談成,認為「必定能緩刑或易科罰金」。若雙方無法和解,他認為由於事件受到高度關注,網路聲量也多數支持年輕駕駛,因此即使無法完全免除刑責,仍可能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即便最終需要入監服刑,他認為刑期也不會太久。

▲▼持刀阿北被打死。(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行車糾紛釀成命案,楊律師給出建議。(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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