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某社福機構劉姓管理師,涉嫌夥同另一康復之家吳姓負責人偽造文書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詐領租金補貼逾25萬元遭桃園地檢署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社福機構劉姓專案管理師,涉嫌於2023年12月間夥同桃園區某康復之家吳姓負責人,由吳提供住民作為人頭,供劉男在龍潭區承租之租客,再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詐領逾25萬元之租金補貼,未料被住民發現後檢舉告發;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65歲的劉姓男子在某社福機構擔任專案管理師,2023年12月間,劉男擬妥房屋租賃契約,交由桃園區某康復之家45歲吳姓負責人,請其找來陳姓、詹姓等4位住民簽名,但未經同意冒用印章,製造4人向劉男承租位於龍潭區房屋租屋之假象。劉男再委託工讀生幫忙至國土署「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線上專區」申請補貼,其中3人獲得核准,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共計詐得25萬3600元之租金補貼,事後有住民察覺被當人頭憤而告發檢舉揭露劉男、吳男之惡行。
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劉、吳2人坦承犯行,但辯稱已將其中15萬8000元返還國土署,檢方依行使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及詐欺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論刑,另對尚未返還10萬2800元則宣告沒收,或於不能收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則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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