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一名84歲葉姓女子涉嫌在照顧行動不便手足期間,因口角持刀行凶,遭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84歲葉姓女子與91歲胞姊同住,因對方跌倒後行動不便,平時需要使用行動輔具並由葉女攙扶,不料,葉女照顧期間與姊姊發生口角,進而持刀攻擊,造成對方當場死亡,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本案屬家庭暴力案件,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葉女與被害人為手足關係,2人同住在台南市一處租屋處相依為命,2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家庭成員關係。
檢方調查,被害人於2026年3月5日晚間在住處房間跌倒,此後行動不便,需要依靠行動輔具,並由葉女協助攙扶行走。同年4月28日下午6時許,葉女疑因照顧問題與被害人發生口角,涉嫌萌生殺人犯意,前往廚房拿取水果刀及菜刀,再進入被害人房間持刀攻擊,造成被害人傷重,當場死亡。
檢方偵查終結後,認定葉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由於被告與被害人具有家庭成員關係,另請法院論以家庭暴力罪,並依《刑事訴訟法》及《國民法官法》相關規定提起公訴。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實際犯罪事實及刑責仍待司法判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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