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嘉義縣東石鄉54歲龔姓女子白天在某一個社區活動中心陪伴長輩跳舞運動,還開課教導編織手作,晚上卻在家分裝毒品,家裡被搜出大量毒品夾鏈袋時,辯稱是送給社區長輩手作小物用的,最後雖坦承自己吸毒,還是否認販毒,全案經偵查終結,今年6月底依法提起公訴。

▲嘉義女子黑白巧手大翻轉,白天教編織跳舞晚上分裝毒品。(圖/警方提供,下同)
台中市刑大偵六隊3月獲報龔女涉嫌販毒,經2個多月蒐證後前往住處及工作室搜索,當時龔女正拿著海洛因秤重分裝,她堅不坦承販毒,僅自稱自用,至於現場搜出的大量夾鏈袋,她辯稱,有時會自己編織小飾品,是用來包裝送給長輩用的。
經調查,龔女受雇私人日間照顧中心,白天到社區陪伴長輩跳舞、運動健身,還教導手作,晚上回到家,雙手大翻轉,變成毒品分裝手,戕害他人健康,前後形象強烈反差。

警方查扣依托咪酯粉末1包(淨重1.09公克)、海洛因2包(淨重0.69公克)、安非他命2包(淨重1.02公克)、電子磅秤1臺、依托咪酯煙油3瓶(淨重59.2公克)、空煙彈18個、電子煙桿2支、依托咪酯煙彈4個、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現金7000元等贓證物,市值約5萬元。
刑大大隊長紀延熹強調,依托咪酯類毒品升列第一級毒品,刑責大幅提高,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刑責相當重。警方絕不容許販賣毒品之犯罪行為,將持續實施掃蕩,刨根溯源,打擊行動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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