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請辭為捍衛清白 李政軒捲洩密案:謝謝蔣萬安一直以來信任

▲▼北市府發言人李政軒。(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北市府前發言人李政軒。(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昨日宣布發言人李政軒因個人生涯規畫請辭獲准,未料今(11日)就爆出涉入台中市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案。李政軒傍晚表示,感謝台北市長蔣萬安與北市府長官同仁一直以來的信任與照顧,自己主動請辭,正是為了能坦蕩地只代表自己、捍衛個人的清白,絕對問心無愧。

李政軒說,一向以最高道德與法律標準自我要求,問心無愧。「在本案中,我絕無洩密,更無任何觸法情事。對於因此受到影響、擔驚受怕的親友,我會連同你們的份一起奮鬥」。

台中地檢表示,現任台中市政府參事顏迺倫(案發時為秘書處處長)、秘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案發時為秘書處專委)、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案發時為台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幹事,派駐台中市府擔任盧秀燕秘書)等人。

中檢指出,調查局報請指揮偵辦2020年間就台中市政府秘書處之勞務採購案,涉嫌洩密等案件,指派檢察官陳君瑜檢察官8月6日指揮中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警方等,持法院搜索票,前往台中市政府秘書處、顏迺倫等4人住處,共計4處執行搜索。檢方並約談被告顏女、黃女等4人、同案被告林姓廠商,及證人9人到案說明。

中檢表示,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顏迺倫、李政軒、黃雅希、洪隆益等4人涉犯洩密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複訊後命顏迺倫、李政軒2人,分別諭知15萬元、30萬元具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證人則均諭知請回。

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回應,初步了解,這是多年前發生在台中,也經過多次調查,沒有成案的一個案子,希望司法毋枉毋縱,如果查無不法,也希望還當事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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