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昨日宣布發言人李政軒因個人生涯規畫請辭獲准,未料今(11日)就爆出涉入台中市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案。針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不知道李政軒涉洩密案嗎?若知情卻以「個人生涯規劃」帶過,就是主動對市民隱瞞。北市府下午回應,李政軒配合檢調調查至8月7日,當日返回台北後即主動請辭並獲准,該案涉及其6年前在台中任職期間之事,且偵查不公開,因此無從主動就案情對外說明。
許淑華稍早表示,台中地檢署8月6日搜索台中市府秘書處。李政軒8月10日就被北市府以新聞稿宣布請辭獲准,理由是「個人生涯規劃」。8月11日案情曝光,外界才得知李政軒被請辭的真正原因。
許淑華提出質疑,首先,蔣萬安事前到底知不知情?如果不知情,代表市府的人事與危機掌握完全失靈,一個天天代表市府對外發言的人出了狀況,市長竟然是看新聞才知道;如果知情卻選擇用「個人生涯規劃」帶過,那就是市府主動對市民隱瞞。兩個答案,沒有一個是可以接受的。
許淑華指出,第二,蔣萬安今天早上受訪說是「多年前經過多次調查,沒有成案的案子」,為什麼用「沒有成案」來輕描淡寫? 事實是,檢方上週才發動搜索,當事人被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這叫沒有成案嗎?蔣萬安對司法程序的描述,和檢方正在做的事,落差這麼大,急著幫當事人定調,是市長該做的事嗎?
北市府下午對此回應,前發言人李政軒配合檢調調查至8月7日,當日返回台北後即主動請辭並獲准。該案涉及其6年前在台中任職期間之事,且偵查不公開,市府無從主動就案情對外說明,呼籲檢調勿枉勿縱,同時若查無不法,應儘速還給當事人應有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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