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取消航班「旅行社不得收退改票手續費」 違者最高罰5萬

▲▼桃園機場,桃園國際機場,航班時刻表,團體旅遊,出國旅遊,自由行,機場地勤,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出國自由行,海外自由行,機票。(圖/記者蔡玟君攝)

▲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班取消,旅行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退改票手續費。(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不少旅客向旅行業者購買機票,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班取消,會被收取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或服務費。觀光署表示,若航空公司已公告退改票免收手續費,旅行業者也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

近期地震、颱風頻傳,航空公司多會公告退改票免收手續費,但有民眾反映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班取消,卻遭旅行社收取非自願性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或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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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表示,考量合理性,加上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發函行政命令給各旅行業者,當航空公司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班取消,且退改票免收手續費,代賣機票的旅行業者也不得向旅客額外收取退改票作業手續費或服務費。

觀光署進一步說明,若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但仍需收取退改票,代賣機票的旅行業者能否向旅客收取手續費或服務費,則再視情況討論。

觀光署指出,若業者違反規定,將先輔導業者改善,若仍未改善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裁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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