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邱姓男子9日凌晨駕駛黑色轎車不慎自撞中央分隔島後翻覆,邱男自行由車內脫困後離開現場,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警方將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3個月。

▲邱姓男子駕車自撞分隔島後翻車。(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邱男從翻覆車內自行脫困後逃離現場,警方將通知到案依法開罰。(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警方調查,邱男駕駛自小客車於9日5時8分許,由桃園區萬壽路往龜山方向行駛,行經萬壽路二段與山鶯路口時,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後翻車,邱男自行由車內脫困後離開現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警方將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3個月。
目前警方已掌握相關事證,正積極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若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桃園分局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並依規定處置,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以免影響事故調查並衍生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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