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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送中國清瘟膠囊涉賄選 屏東議員郭再添妻二審重判3年6月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因案判刑遭通緝的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的陸籍配偶王曉燕,被控利用臉書宣傳免費發放中國未核准輸入的連花清瘟膠囊及快篩試劑,藉此爭取選民支持。一審認定僅涉轉讓禁藥,判刑6月;案經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已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改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行求賄賂罪重判3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競選服務處發防疫物資 法院認定足以影響投票

判決書指出,郭再添參選111年屏東縣議會第20屆第4選區(東港鎮、新園鄉、萬丹鄉)議員,競選期間由中國寄送未經核准輸入的「連花清瘟膠囊」及「Dewei」新冠快篩試劑至競選服務處,再透過服務處免費提供民眾索取。連同其妻王曉燕遭人檢舉起訴。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檢方未能證明實際領取藥品者均具有投票權,也無法證明王曉燕已完成賄選犯行,因此僅認定其涉及《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並沒收扣案iPhone 11 Pro Max手機1支。

臉書宣傳免費領取 高院改判行求賄賂罪

檢方不服上訴;指王曉燕自111年6月14日至8月15日間,多次以其經營的「大益火車民宿」臉書粉絲專頁發布貼文,宣稱「鄉親好友們,周邊親友有陽性反應可來郭再添服務處領取一份治療新冠的中藥」、「疫情測程陽性者,可免費領取清瘟中藥」,並附上藥品、快篩試劑及民眾領取照片,吸引民眾前往服務處領取。

而當時正值新冠疫情流行期間,連花清瘟膠囊及快篩試劑屬民眾急需物資,王曉燕與郭再添共同利用免費發放方式,提高候選人好感度及支持度,足以影響第4選區具有投票權選民的投票意向,因此已構成對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王曉燕持續透過社群平台公開宣傳免費領取防疫物資,並結合候選人競選服務處發放,客觀上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已非單純預備行為,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罪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連花清瘟膠囊、快篩試劑等證物均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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