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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間拉扯鬧上司法!士檢修復式司法牽線 醫生最後暖心放棄求償

▲▼     洪婉婷檢察官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王以文檢察長(左4)特別感謝在座的修復促進者,憑藉專業與無私付出,讓修復式司法在基層穩健前行。(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法律之外還有理解!士林地檢署今(7)日分享一起修復式司法案例,輕度智能障礙的阿鴻(化名)因急著處理理賠問題,在診間與醫師發生拉扯,案發後一度只執著於賠償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觸法。經修復促進者居中協助,雙方逐漸理解彼此處境,醫師最後決定不追討賠償,阿鴻也當面誠懇道歉,化解原本僵持的醫病衝突。

士檢指出,阿鴻因理解能力較弱,當時一心想處理理賠,情急之下在診間拉扯醫師。修復促進者介入後,以他能理解的方式說明法律責任及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讓他逐漸放下防備,也開始正視自己的行為。

另一方面,遭拉扯的醫師平時工作、家庭兩頭燒,事發當天又接近下班時間,原本急著接孩子,卻突然遇上診間衝突,滿心疲憊與無奈。促進者除了傾聽醫師的感受,也說明阿鴻本身的特殊狀況,讓醫師了解,對方並非刻意挑釁,而是在焦慮下失控。

到了修復會議,雙方重新談起案發當下。阿鴻開始理解醫師肩負家庭責任,醫師也進一步知道阿鴻面臨的生活及生計困境,原本的敵意逐漸消退。最後醫師決定不向阿鴻追討賠償,阿鴻則向醫師誠懇道歉,一場原本充滿對立的診間衝突,也在對話中找到出口。

士林地檢署今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除修復促進者外,也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書記官參與,希望透過理論及第一線案例,提升修復式司法實務能力。

▲▼     洪婉婷檢察官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洪婉婷檢察官做實務案例分享,讓與會者瞭解修復式司法的核心精神,凝聚更多專業力量。(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檢察長王以文表示,隨著司法思維改變,修復式司法不只是對過去發生的犯罪進行審判,更希望透過對話發現問題、填補損害及修復創傷,達到定紛止爭、撫平傷痛的效果。他也感謝修復促進者長期投入,讓修復式司法能持續在基層案件中推動。

士檢此次也由主任檢察官盧惠珍主講「泛論家暴法之相關保護令」,解析保護令法規與實務;修復促進者張禮修則以「修復促進者的角色」為題,說明角色定位與倫理,另由檢察官洪婉婷及修復促進者馬玉貞、王芷家分享實務案例。

士檢表示,修復式司法並非單純要求雙方和解,而是讓被害人的感受有機會被聽見,也讓行為人真正理解自己造成的傷害。透過更多專業人員投入,希望未來面對衝突時,司法除了追究責任,也能替當事人留下重新理解彼此、修補關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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