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赴陸探親要給「親友電話名單」!陸委會:政府必須要知道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公務員赴中國大陸探親須向所屬機關提供在陸親友名單及聯絡電話,引發部分公務員質疑涉及過多個人資訊、恐侵犯隱私。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6日表示,相關規定屬於政府「需要知道、必須要知道」的資訊,要求仍屬妥適,沒有太過侵犯公務員個人隱私。

陸委會:探親、旅遊、開會都須提供相關資料

梁文傑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依現行規定,簡任第10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的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陸,仍須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若是以探親名義赴陸,就應提供在陸親友姓名及聯絡電話;若是旅遊,則須檢附行程表;若是參加會議,也須提供邀請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他指出,公務員既然以探親為由請假,自然應說明探訪對象;若攜帶原本使用的手機赴陸,在當地的聯絡電話也可能就是原有門號。至於旅遊行程,目前並未要求詳列每天行程,若是家人、朋友自行組團,再由旅行社協助規劃客製化行程、代訂交通與住宿,也應提供相關行程表。

談大陸新規 提醒科技業台商提高警覺

針對外界質疑要求提供親友名單及聯絡方式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梁文傑表示,相關規定「應該還算妥適」,沒有過度侵犯公務員隱私,「那只是我們需要知道、必須要知道的一些資訊而已。」

此外,中國國務院日前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將於9月15日上路,其中新增涉及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情形者,可限制出境。梁文傑表示,中共長期對本國及外籍人士出入境採取高度管制,新規只是將原本做法法制化,提醒在中國投資、工作的科技業、半導體業台商及台籍幹部提高警覺,做好風險評估,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誤觸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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