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姓男子去年9月間前往醫院急診室就診,因故與醫師起爭執,持美工刀作勢攻擊恫稱「我手上有刀喔」。(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9月間因身體不適前往聯新國際醫院急診室就診,因故與醫師起爭執,張男竟持美工刀作勢攻擊,還向醫師恫稱「我手上有刀喔」等語,致使醫師心生畏懼,中斷急診工作;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姓男子於去年9月14日下午1時許,因身體不適前往聯新國際醫院急診室就診,未料就診時與醫師發生爭執,張男因疼痛不止,憤而持美工刀作勢攻擊在急診室工作執行醫療業務之醫師,還恫嚇「我手上有刀喔」等語,致使醫師被迫中斷急診工作,導致心生畏懼。平鎮警方接獲報案後趕往急診室,以現行犯當場逮捕,扣得美工刀1把;桃檢偵結依違反醫療法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張男坦承不諱,與被害醫師陳述情節相符,警方則提供醫療暴力事件通報單、醫院現場照片、監視畫面截圖等佐證,足認犯行明確;法官審酌,被告在醫院已對醫師施以診療後,因身體持續疼痛,無視醫療技術不可能達到就診後隨即康復之事實,不滿急診醫事人員診療處置,竟恐嚇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更持刀威嚇醫事人員,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被告破壞醫療現場之診療進行,考量被告坦承犯行,衡量被告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被告曾於2024年間曾犯違反保護令罪、毀損他人物品罪經法院判決科刑確定之前案紀錄,審結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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