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近年未將應遣返的偷渡犯、刑滿人士從台灣接回,導致移民署收容150天的期限屆滿後,只能採取「替代收容」,形同放人在外面「趴趴走」。對此,立委李柏毅、林楚茵皆提出修法,希望延長收容期限,確保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在接受立委李柏毅質詢時表示,政府抓到來自大陸的偷渡犯,或在台灣犯罪刑滿的陸籍人犯,都希望能順利依照遣返程序送回大陸;但很遺憾,今年最近的一次遣返是6月,再上一次已經是2年前,導致無法遣返的人士只能「替代收容」。
邱垂正指出,移民署的收容分為「暫予收容」、「續予收容」,以及「延長收容」,大陸人士最多是150天,之後依法就不能再收容,要改由慈善單位、宗教單位等社會團體來協助「替代收容」。
邱垂正說,雖然「替代收容」必須定期回移民署報到,但往往大部分時間人都在外面,民眾可能不曉得周遭其實有很多偷渡犯、刑滿犯人,這些大陸人士在外面替代收容,可能就跟民眾生活在一起,對社區與社會治安並不好。
邱垂正還說,由於是中國大陸造成的,不把人犯遣返回去,造成困局,所以很感謝立委提案修法,「延長收容期限,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了。」
邱垂正也提醒,修法也可能增加移民署的收容負擔,未來應增加移民署的量能,包含人力、經費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