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公務員處理2019年公車候車亭倒塌國賠案時,自掏腰包代墊醫療費險被誤認涉貪。(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交通局科長朱宸佐7年前承辦一件國賠案件後,帳戶內平白多出63萬餘元的現金入帳,被懷疑是協助申請國賠案的賄賂對價,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時,2位匯款民眾喊冤,因國賠審核程序冗長,朱宸佐當年自掏腰包代墊醫療費用,她們事後當然要還錢,檢察官查證確認朱宸佐的善心義舉後,5日處分全案不起訴。
台北市內湖區的「方濟中學」公車站候車亭,在2019年6月27日雨後的下午發生倒塌意外,正在等車的50歲王姓女子及59歲謝姓女子,被金屬結構壓到腿部粉碎性骨折,經檢視候車亭地基深度僅60公分,是標準120公分的一半,市府承諾協助受傷民眾申請國家賠償。
當時任職公共運輸處綜合規劃處的朱宸佐負責國賠業務,考量國賠行政審議程序時常不定,撥款時間可能遙遙無期,因此決定申請動支單位內的預備金,再加上自己的錢,讓2名受傷民眾應急,雙方3人並簽下收據,等到2020年8月間,市府審核通過賠償王女580萬元、謝女210萬元,2人分別依約償還朱宸佐16萬6866元、47萬2605元。
2026年間,廉政署發現已調職到交通局交通治理科的朱宸佐帳戶內,出現與薪水無關的大額入帳,懷疑是當年他承辦國賠業務時,收受民眾賄賂,檢察官低調指揮搜索約談後,很快就根據雙方簽署的收據及相關供述,發現這是公務員行善引起的一場誤會,因此處分朱宸佐與2名女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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