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調查站破獲全台最大幫派詐欺跨國洗錢案。(圖/調查局提供,下同)
記者劉昌松、郭世賢、黃資真/綜合報導
四海幫董姓男子(另案偵辦中)在2024年底與黃姓男子共謀籌設洗錢水房,將詐欺、博奕等犯罪不法所得透由人頭公司帳戶層轉至境外公司,經查2人握有的21間人頭公司帳戶,可疑金流高達84億餘元,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黃男等5名被告。
全案源自於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2025年間偵辦毒品貨櫃走私案,針對四海幫發動搜索,自扣押證物中發現大批人頭公司及鉅額不明金流等資料,遂結合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基隆市調查站、新北市調查處、臺北市調查處、資安工作站及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等友軍單位組成聯合專案組,報請基隆地檢署周靖婷檢察官指揮,偵破董男等幫派分子涉嫌經營詐欺水房及跨國洗錢案。期間過濾清查247個可疑帳戶及上萬筆資金流向,陸續發動3波偵辦行動,共計搜索32處、拘捕6人、約談30人、扣押101個帳戶及3處房地產,查獲疑似犯罪金額共計美金2億7千3百萬餘元,約合新臺幣84億餘元,查扣不法犯罪所得1億209萬4,341元。並查獲本案被告黃男、邱男、張男、張女及許男等5人,其中黃男、邱男、張男、張女均經羈押迄今。

專業分工精細 3層洗錢法+障眼法躲規定
該詐欺洗錢集團以四海幫「秘書」董男為首,由黃男在2025年初招募曾在銀行任職的張男、邱男與自己的張姓女友,一同組成犯罪組織,黃男、邱男擔任控盤手,指揮、分派任務予張男、張女,並另外招募許男等11名操盤手加入,使用自行成立或收購之63家人頭公司並開立銀行帳戶,與多組詐騙集團合作,收取各類型詐欺集團(包括:博弈詐欺、投資詐欺、求職詐欺、網路購物詐欺…等)向被害人詐得款項,及疑似來自博弈、毒品販運等其他犯罪集團之不法資金,先匯至渠等控制之第二層16家人頭公司帳戶,再轉匯至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及美國共146家境外公司。
黃男、董男共以21家人頭公司從事上開洗錢行為,並由黃男、邱男及張男依照各人頭公司之屬性、公司申登帳戶之使用情況,將部分帳戶作為收取被害人受詐款項、賭客賭金匯入之第1層帳戶,再由張女、許男將該等匯入款項陸續轉匯至第1.5層、第2層帳戶、最後再由張男擔任車手,由第2層帳戶將款項轉出至渠等掌控之境外公司帳戶。
為了掩飾人頭公司大量金流轉出、轉入的洗錢跡象,董男指示工程師(另行偵辦)製作各該人頭公司之不實官方網站,在網站上顯示該等公司營業介紹、對外販賣物品等不實資訊,並由邱男、張男生成不實之訂單紀錄,以應付銀行之風控規定,還會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製造人頭公司正常營運假象。該集團運作高度組織化及系統化,迅速將詐欺、賭博、毒品等犯罪所得移轉至境外,形同幫派及犯罪集團資金大動脈。
經手金流驚人 基檢攔截億元贓款
總計上開洗錢集團所掌握人頭公司帳戶之可疑金流高達新臺幣84億餘元,其中於2025年間,即將至少新臺幣 3,888 萬 719 元,以及美金 494 萬 790 元(兩者合計折合新臺幣逾1億4,400萬元)之詐欺及賭博犯罪不法所得,洗出至其他金融帳戶及匯出境外。

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被告黃男、邱男均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罪、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等罪嫌。張男、張女、許男等人,均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洗錢罪及意圖營利供給賭博等罪嫌。

檢察官另以被告黃男、邱男大量設立人頭公司及申設銀行帳戶,將銀行帳戶互綁約定轉帳後,大幅提升每日轉帳之上限金額,大量將詐欺、賭博不法金流洗出,造成人民財產嚴重損害,斲傷我國金融秩序,惡性重大,就被告黃男、邱男操縱犯罪組織犯加重詐欺部分,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就其餘13次詐欺犯行,分次向法院求處3年2月;就張男、張女各次詐欺犯行,分別具體求刑3年;就許男各次犯行,則分別求刑2年6月、2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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