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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費新制上路 台東環保局提醒業者7月底前完成申報

▲台東推動水污染防治費新制守護水域品質。(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台東推動水污染防治費新制守護水域品質。(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台東報導

今年度水污染防治費申報作業已於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期限至7月31日止。台東縣環境保護局提醒縣內列管水污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應依規定期限完成水污染防治費申報及繳納作業,並留意今年新制調整內容,避免因逾期申報、漏報或資料不完整而遭受處分。

台東縣環保局表示,水污染防治費制度配合中央規定修正,自115年起新增氨氮、鋅及錫等徵收項目,並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業者應提前確認自身適用項目,依規定完成相關資料準備及申報程序,以確保申報內容正確完整。

台東縣政府指出,潔淨、安全的水環境是提升生活品質及推動地方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依法申報及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不僅是事業單位應負的法定責任,也是企業落實環境責任的重要行動。透過提升廢(污)水處理效能、降低污染排放,可有效改善河川及水域環境品質,共同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6項「淨水與衛生」,打造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與地方永續共榮的目標。

為協助業者了解新制度,台東縣環保局已於今年6月22日舉辦「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操作說明會」,針對本期申報重點進行說明,包括新增氨氮、鋅及錫徵收項目、有害健康物質費率調整、申報流程、資料填報方式及常見錯誤態樣等內容,並透過現場交流解答業者疑問,協助提升申報正確性。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自115年1月1日起,氨氮、鋅及錫正式納入水污染防治費徵收項目。為降低制度初期對產業影響,新增加徵收項目於實施第1年提供5折優惠,並採5年逐年遞減優惠措施,第6年起恢復全額徵收。提醒業者於7月份申報期間,務必確認新增徵收項目及相關資料,依規定完成申報,避免因漏報導致補繳費用或衍生違規處分。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符合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的事業單位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應於7月31日前完成申報及繳費,並確認放流水水質監測資料及相關文件完整無誤。如對申報流程或新制內容有疑問,可撥打089-345658洽詢,由專人提供協助。

環保局強調,水資源保護需要政府與產業共同努力,透過落實污染防治、強化管理及遵循法規,共同守護台東珍貴的河川與水域環境,維護永續宜居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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