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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目睹媽媽被砍18刀慘死!軟爛前夫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             。(圖/資料照)

▲李男持刀在孩子面前殺害前妻,遭警逮補。(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彰化縣二林鎮63歲李姓男子2024年11月向家人索討65萬元賭債未果,竟在酒後持刀狂砍蔡姓前妻18刀,致其傷重不治,兒女甚至親眼目睹,一審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違反保護令部分判6月;案經上訴,合議庭今天(21日)予以駁回,仍維持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李男與蔡女結婚前,蔡女曾與前夫育有一名成年女兒,婚後又與李男生下一名11歲的兒子。由於李男長年酗酒,酒後經常對家人拳腳相向,蔡女於2023年聲請保護令,並於同年7月搬離住處,但因需照顧臥病在床的母親,每天仍多次返回住處。

2024年11月6日上午,蔡女與友人、女兒及兩名年幼孫女回家探望母親。李男食用摻有三瓶米酒的燒酒雞及一瓶啤酒後,再度開口向家人索錢償還賭債,眾人一言不合爆發衝突,李男當場揮拳毆打蔡女。女兒與男友見狀上前護母,並揚言報警,此舉激怒李男,他拿出柴刀揮舞恐嚇,女兒一家人嚇得趕緊帶著9歲的弟弟離開。當時蔡女還安撫女兒說「媽媽不會怎麼樣」,要他們趕快走,沒想到這竟成了母女最後的對話。

到了傍晚,女兒放心不下母親,再度返回住處,卻正好撞見李男情緒失控。李男先將水果刀架在前妻脖子上,被女兒推開後,又從牆上刀架抽出一把菜刀,瘋狂追砍前妻。蔡女為保護女兒與兒子,用自己的身體擋住刀刃,大聲呼喊要孩子們「快跑!」結果自己卻慘遭前夫連續砍殺,身上留下18道深可見骨的刀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

李男行兇後隨即騎腳踏車逃逸,途中竊取路邊一輛未熄火的小貨車,一度逃至附近五金行欲購買新刀具,但隨即被趕到的警方逮捕。法院審理認為,因李男毫無悔意,亦未賠償被害家屬,身上十餘萬存款也未打算留給兒子使用;且其持菜刀後又換西瓜刀揮砍前妻,中間僅間隔40秒,可見殺人意圖明確,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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