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溺斃! 叔叔「顧滑手機」法院判不用負責

▲▼4歲女童掙扎6分鐘溺斃!叔叔照顧全程滑手機 法院判不用負責。(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4歲女童(左紅圈處)在救生台下溺斃,救生員竟全程沒發現。(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中國廣西一名4歲女童去年8月在社區游泳池溺水,掙扎整整6分5秒,但負責照顧的叔叔忙著滑手機,離女童僅1公尺的救生員也沒發現。母親痛失愛女,怒將女童叔叔、社區物業、泳池經營者告上法院,求償108萬元人民幣(約台幣515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業者要負擔80%責任,判賠86萬元(約台幣410萬元)。

女童泳池溺水 搶救18天仍宣告腦死

綜合陸媒報導,女童去年8月1日傍晚跟著叔叔及母親,到柳南區某社區的游泳訓練基地遊玩,過程中不慎溺水,現場人員發現後雖打電話報案,但送醫經過多次搶救後,仍在同月19日確認腦死,最終家屬同意放棄治療。

救生員請假 無證男子臨時頂替

事後,當地單位調查發現,泳池設有3個救生員觀察崗,也配置游泳圈、醫療箱,泳池現場也張貼「照顧兒童勿分神」、「5歲以下兒童要有家長看管」等警語。事發時,2名救生員分別值守2號和3號台,原先值守1號台的黃姓救生員請假,因此當天由無證照的羅男頂替。

▲▼4歲女童掙扎6分鐘溺斃!叔叔照顧全程滑手機 法院判不用負責。(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當天1號救生台由無照救生員值守,完全沒發現女童在旁邊(紅圈處)溺斃。(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女童母親返家做飯 叔叔坐池邊低頭滑手機

當天傍晚5點35分,女童媽媽、叔叔,帶著4歲女童及其6歲半姐姐、叔叔6歲女兒,一共3個孩子,到泳池游泳,2個大人則在一旁休息區陪同。5點45分,女童媽媽先行離開,回家做飯,留女童叔叔在現場照顧,怎料他一直坐在池邊滑手機,絲毫沒注意到女童於6點14分獨自進入深水區。

女童未穿救生衣 掙扎6分鐘沉入池底

當時女童未穿救生衣,在1號救生台下方掙扎,身軀載浮載沉,但叔叔還是將目光放在手機螢幕上,直到女童沉入池底並被發現救起,溺水已長達6分鐘5秒。

溺水位置離救生台僅1公尺 業者判負8成責任

法院審理時認為,溺水地點就在1號救生台正下方1公尺處,卻因為羅姓男子無救生員證照、臨時被找來頂替,顯著缺乏識別和防範風險的專業能力,導致女童溺水長達6分5秒,顯然經營方存在嚴重過失,應承擔8成責任,因此判賠86萬元(約台幣410萬元)。

叔叔無看顧義務 法院判雙親自行承擔2成責任

法院指出,女童叔叔雖然顧著滑手機未看顧好女童,也存在過錯,但監護屬於法定責任,不因臨時的委託看護而轉移,何況叔叔是基於親情無償受託看護,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因此剩下2成責任,屬於女童雙親監護失職,應自行承擔。至於社區物業,因未參與泳池日常經營,也被認定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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