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馬英九。(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家族風波持續延燒。日前向法院聲請對馬英九進行輔助宣告的胞姊馬以南,16日透過律師發表3點聲明,表示目前輔助宣告案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審理中,並強調若再有人以馬英九名義或持其簽署文件進行任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對此,律師黃帝穎晚間在臉書發文,直指該聲明存在「兩大謬誤」,更反問:「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
▲馬以南發聲明。(點圖可放大/永嘉法律事務所)
黃帝穎:法院尚未裁定 馬英九仍具完全行為能力
黃帝穎指出,第一項謬誤在於,目前法院尚未就馬英九輔助宣告案作出裁定,馬英九依法仍屬完全行為能力人。馬以南在聲明中提及「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正代表案件仍在審理,並未裁定成立,因此馬英九依法仍可進行簽名及其他法律行為,馬以南在法律上無權限制其簽署文件或從事任何法律行為。
黃帝穎進一步表示,第二項謬誤則是馬以南在聲明中指出,若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任何文件進行各項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但他認為,既然馬英九目前仍具完全行為能力,依法本就有簽署文件的權利,若依照馬以南聲明的文字內容,恐怕連馬英九本人合法簽署文件都可能遭揚言究責,令人難以理解。
黃帝穎也提到,馬英九日前曾在公開場合親筆書寫文章並工整簽名,足以顯示仍具備自行簽署文件的能力。在法院尚未裁定輔助宣告前,馬英九依法可自由行使相關法律權利,因此質疑馬以南聲明的法律依據,並再度反問「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認為相關說法「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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