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驚傳1名1歲2個月男童交由保母照顧第3天死亡,警方獲報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示意圖,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驚傳1名年僅1歲2個月男童,交由保母照顧第3天即不幸死亡,家屬友PO表示,家屬當時接獲「孩子發燒」訊息後趕往現場,卻被告知男童已死亡,台南市警三分局證實接獲報案,全案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察官16日進行解剖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及事發經過。
據了解,男童家屬近日因照顧需求,13日將孩子交由保母照顧,未料15日送托僅2天便傳出噩耗。家屬友人得知消息後在社群平台發文,指男童身上疑有傷勢,質疑家屬接獲通知時僅被告知孩子發燒,趕抵後才發現情況嚴重。
發文者表示,1個原本應被疼愛、保護的孩子突然離世,令人難以接受,希望司法單位徹底查明事發經過,釐清相關人員責任,還給男童及家屬公道。
台南市警三分局表示,警方確實有接獲相關報案,並已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據了解,檢察官16日安排解剖相驗,將透過鑑定結果釐清男童死亡原因及相關案情。
警方指出,由於全案涉及幼童死亡,且偵查程序仍在進行,檢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對外說明案情。至於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由檢察官依法查處。據了解,家屬尚未提出告訴,惟檢警已介入偵辦,全案目前由檢警持續釐清偵辦中。
台南市社會局表示,本案於2026年7月15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會同警方前往李姓女子托育現場查處。經查現場共有5名幼兒,其中2名為李姓女子子女,另3名為受托幼兒。除死亡幼童外,其他2名受托幼兒,社會局在警方協助下查明聯絡方式,通知家長接回照顧,後續將持續追蹤幼兒照顧情形,並協助有需求家庭媒合合法托育資源。
經社會局調查,李女未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亦未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即擅自收托三等親以外幼兒,已違反《兒少權法》規定,社會局將依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至於幼童死亡原因及相關刑事責任,現已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如經調查認定另有違反同法第49條對兒童確有不正當行為情事,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社會局嚴正呼籲,未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者,不得違法收托三等親以外幼兒。家長如有托育需求,應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合格托育人員。合格托育人員除須具備法定資格並完成登記外,收托環境亦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定期檢核,並透過不預告訪視掌握幼兒受照顧情形。社會局將持續強化稽查、訪視及家長宣導,維護嬰幼兒托育安全與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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