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面對年底九合一大選,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先前提出公投數量「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但遭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中選會要做好選務,而非對公投數字說三道四。對此,游盈隆今(16日)反嗆,有注意黃國昌這番談話,尊重他黨立場,但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吧。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圖/記者湯興漢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等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以及審查在野立委所提《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並備質詢。
為確保年底能公投綁大選,避免因中選會審查延宕等因素造成破局,在野立委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法,當中包括將公告成立後3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改成1至6個月內。對於時間從3個月縮短至1個月。不過,中選會在書面報告指出,這使公民投票案未有充足討論時間,且未提供合理舉辦公民投票事務時程,執行有所窒礙。
對此,游盈隆會前受訪表示,這會發生非常嚴重的後果,2018年之所以會造成不堪回首的慘痛經驗,原因很多,但其中一點就是因為10個公投提案都是在投票日前不到2個月的時間公告成立,這會造成選民在投票時猶豫不決、很難判斷,所以在投票所裡面就花了非常多時間,這是造成投開票耽誤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游盈隆認為,既然已經修正成公告後3到6個月來舉辦公投,這是一個進步,「我們不應該再走回頭路,不應該再開倒車」,否則反而會造成最不想看到的不好後果。
而針對前陣子對公投數量表態,「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嗆,「中選會要扮演的角色就是把選務做好,而不是對提出要交給人民公民投票的數字說三道四」。
游盈隆表示,他有注意到黃國昌這番談話,他們都有自己黨的立場,這個尊重,「但是法律沒有授權政府機關首長,去針對業管的業務向社會做說明,法律是鼓勵機關首長這麼做」。
游盈隆也反問,「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吧」,所以他尊重黃國昌的發言,但對中選會所處理的相關業務,如「公投綁大選」在什麼情況下可能造成災難?什麼情況下可以兼顧兩者,讓中選會一方面辦好選務,一方面辦好公投。
游盈隆說,什麼情況是最適境界?所以他才會提出「Pareto optimality 」(帕雷托效率,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理想狀態),他發現社會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也就是選舉和公投都是我們要的,但當它綁在一起時,到底多少個公投案對民主、社會、選舉是最好的?這是很重要的思考,國人應正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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