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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小甜甜涉過失傷害遭起訴 直擊她現身地檢署「全程超乖巧」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小甜甜(張可昀)近年淡出演藝圈、專心陪伴家人成長。不過,《ETtoday新聞雲》今年間曾獨家直擊她帶著家人現身地檢署。經查,她駕車行經北市南港區時,疑因左轉未禮讓對向直行機車,與曾姓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頭部、鼻部及雙膝等多處受傷,因而挨告。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全案下週法院首開庭。

▲▼  小甜甜           。(圖/記者黃宥寧攝)

▲藝人小甜甜(本名張可昀)駕車行經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時左轉未禮讓對向直行機車釀車禍挨告。(圖/記者黃宥寧攝)

小甜甜於去年5月7日上午8時5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沿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由西往東行駛,行經317號前準備左轉。檢方認定,她當時本應注意左轉車輛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且依現場情況並無不能注意的情形,卻疏未注意,與對向由東往西直行、由曾姓騎士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閃避不及發生碰撞。

曾姓騎士人車倒地,造成頭部擦挫傷併1.5公分及2公分撕裂傷、鼻部2公分撕裂傷、額頭2公分撕裂傷併皮膚缺損,以及左膝擦傷、右膝挫傷等傷勢,事後向警方提出告訴。

小甜甜在警詢及偵查期間坦承,當天所駕車輛確實與曾姓騎士的機車發生碰撞,但否認自己有過失。她辯稱,通過路口前曾查看路況,確認沒有來車才行駛,也有打方向燈並緩慢左轉,車速並不快,卻仍遭對方撞上。

她並表示,碰撞後下車查看時,曾看見對向車道號誌為紅燈,但事後檢視行車紀錄器,無法確認對向當時究竟是紅燈或綠燈;即使是綠燈,也可能正值燈號即將變換之際。她認為,曾姓騎士是突然駛出撞上她的車,自己當下並未看見對方。

不過,檢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畫面,並參酌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等資料,認定小甜甜左轉時疏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導致曾姓騎士閃避不及撞擊她所駕車輛後倒地,具有過失,因此依《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事實上,小甜甜近年把重心移回家庭,演藝工作明顯減少。日前家人滿5歲,她在社群分享一路陪伴家人長大的心情,並表示,這幾年即使犧牲不少工作機會,仍不後悔選擇把時間留給家人。

她感嘆,家人從襁褓中的嬰兒,轉眼已經能和她聊天、鬥嘴,偶爾也會鬧脾氣,更會主動說出「我愛你」。看著家人一步步長大,也讓她更加確定,親自參與家人成長,是現階段最想守住的生活。

《ETtoday新聞雲》今年2月直擊她帶著家人前往地檢署開偵查庭,過程中她始終保持低調,家人則安靜待在一旁,表現相當乖巧懂事。即使面對司法程序,她仍得一邊處理案件、一邊照料家人,也讓人看見單親育兒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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