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選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將在11月28日登場,鑒於前民眾黨立委、中配李貞秀先前因中國戶籍問題引發爭議,中選會表示,若有原大陸地區人民登記為候選人,各縣市選委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其繳附日期,且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日為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等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中選會在書面報告中提到,有關辦理今年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資格審查作業,如遇有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依陸委會今年4月16日函釋及內政部3月16日召開「研商戶政資訊系統新增原籍大陸地區人民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日期」會議決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其繳附日期,以審查候選人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
中選會指出,並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日為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中選會也修正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書件表冊格式。中選會表示,鑑於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對國籍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關具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不得擔任民選公職規定,應予知悉,且民選公職人員對國家負有高度忠誠義務,選民對候選人是否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以及具中華民國以外國籍情事,應有知悉權利。
中選會表示,內政部去年11月27日會銜中選會修正發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條文,增列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與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及不具其他國家國籍具結情形,候選人具結情形並刊登選舉公報規定。
中選會指出,已配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書件表冊格式及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樣式,並經今6月12日本會第624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此外,中選會也提到,為確保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正性,中選會將防制AI深偽影音列為宣導重點項目,規劃透過電視、網路及廣播等多元媒體,教導民眾識別錯假訊息,並呼籲勿轉傳未經證實影音。另中選會全球資訊網建置「防制深偽影音」專區,提供法律規範、鑑識申請流程及檢舉專線等資訊,以協助候選人依規定申請鑑識與移除不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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