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長相酷似喜劇演員豆豆先生的車行老闆,深夜遭騎士撞擊身亡,法院近日判決出爐。(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一間車行老闆林男,因為長相酷似喜劇演員「豆豆先生」而上過新聞。不料去年10月凌晨,在店前過馬路時,遭一名黃姓騎士猛撞,重傷身亡。法院認為,雙方均有過失,黃男已經賠償林男家屬完畢,家屬也同意給予緩刑,判6月,緩刑2年,服80小時義務勞務。
2025年10月21日凌晨1時許,黃男騎乘機車沿著北屯區軍功路直行,在景賢路口超速騎乘,撞上當時沒照號誌與穿越道過馬路的林男,黃男當場把林男撞飛,導致林男因頭部重傷,經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
法院審酌,黃男已經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林男家屬於調解時表示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並且同意給予黃男緩刑宣告。
中院再考量本案情狀,黃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行駛有過失,但林男違反號誌闖紅燈、未沿著行人穿越道過馬路亦有過失。黃男已經坦承犯行,案發後自首得以減刑,全案判處過失致死罪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法院認為雙方均有過失。(圖/記者許權毅翻攝、記者許權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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