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發在王先生與李小姐的婚禮上。(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20歲張小姐受邀擔任伴娘,卻在婚鬧過程中遭多名男子拖到床上,再用棉被拋向空中,第二次拋起時眾人沒有接住,導致她重摔地面,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經鑑定為9級傷殘。張小姐事後將新婚夫妻及多名婚鬧參與者告上法院,法院近日判決相關人員共須賠償2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台幣108.6萬元)。
據《紅星新聞》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10月4日,王先生與李小姐舉行婚禮,張小姐受邀擔任伴娘。新郎將新娘接回婚房後,兩人一度離開房間,現場則留下張小姐及多名新郎友人。
張小姐指控,新郎其中一名友人先將她從櫃子旁拉出,她躲到門後仍被拖到床上,之後被人放進棉被裡,多名男子抓住被角將她往上拋。第一次尚有接住,但第二次拋起後眾人失手,張女直接摔落地面受傷。
現場一名伴郎作證表示,當時約有10人抓著棉被參與婚鬧,房間內十分擁擠。張小姐受傷後先被送往醫院,隔天再轉院治療,確診為L1椎體爆裂性骨折,共住院18天。後續鑑定結果顯示,她因外傷造成腰椎爆裂骨折及椎管內骨性佔位,構成9級傷殘。

▲張小姐擔任伴娘。(示意圖/CFP)
事發後,新郎曾召集當天在婚房內的人共同分攤醫療費,初步約定由新人負擔40%,其餘人共同負擔60%,但張小姐後續認為賠償不足,因此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小姐作為伴娘參加婚禮,對事故發生並無過錯,不須承擔責任,新婚夫妻身為婚禮組織者,明知當地存在婚鬧習俗,卻未及時有效制止,應對張小姐的人身及精神損害負部分責任。
至於將張小姐拖上床的男子,法院認為其過錯明顯高於其他參與者,因此須承擔較高比例責任。其餘多人雖否認參與婚鬧,但無法提出足以排除其責任的證據,法院因此不採信相關說法。
最終,法院判定新婚夫妻共同承擔40%賠償責任,拖拽張小姐的男子承擔20%,其餘8名婚鬧參與者共同連帶承擔40%。扣除先前已墊付費用後,相關人員合計須再賠償張小姐各項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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