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辦理2026年度液化石油氣業務講習,邀集轄內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及消防同仁共同參與。(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為提升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落實消防法令執行,台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日前辦理「115年度液化石油氣業務講習」,邀集轄內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及消防同仁共同參與,課程聚焦消防法最新修正規定、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執法實務及常見違規案例解析,透過法規宣導與經驗交流,提升業者法遵觀念及第一線執法效能,共同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公共安全是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石,液化石油氣廣泛運用於民眾日常生活,安全管理攸關千家萬戶。市府秉持「預防重於搶救、安全優先」的施政理念,持續透過教育訓練、法令宣導及查核機制,強化業者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攜手打造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
消防局長楊宗林指出,依消防法及相關管理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場所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營業場所備用容器儲放量不得超過80公斤;違反設置標準或安全管理規定者,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更可命其停止營業。消防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針對偽造定期檢驗標示、逾期鋼瓶未汰換及其他違規情形嚴格取締,確保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
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邱國禎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高風險場所加強安全查核與法令宣導,必要時依法執行相關查察作為,落實公共安全管理。同時提醒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務必依規定於每年4月及10月完成液化石油氣資訊管理系統申報,並落實每2年至少辦理1次用戶安全檢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打造安全、永續、零災害的生活環境。
消防局呼籲,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有賴政府、業者及民眾共同努力,唯有落實法令遵循、強化自主管理及持續精進安全觀念,才能有效降低災害風險,共同打造更安全、更安心的台南。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