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有家長認為國中班導過度讓兒子罰寫,提出國賠。(示意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國一男學生的家長不滿兒子被罰抄課文,認為抄寫課文的數量已影響兒子作息和身心健康,提告將學校告上法院,要求國家賠償男學生140萬9829元,賠父母精神撫慰金6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班導因學生遲到等因素適當增加作業,符合教學、指導及輔導管教學生之目的,判學校免賠。可上訴。
家長主張,兒子小志(化名)為該中學一年級學生,由丁姓女老師擔任班導師,從2022年10月間起,丁師就違反教學要點之規範,要求小志提前在7時25分到校,強迫學生在早自習期間考試或自主學習,如果遲到要罰抄國文課文;又故意訂立超出小志能力的成績門檻,沒達成標準也要罰該科目課文相對應的稿紙張數,導致小志每天都花大量時間罰寫課文,多次延宕放學時間,必須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
家長指出,小志還因罰抄而晚睡,影響生活作息,甚至在學校因罰抄,被剝奪午休和體育課的權利,他們多次向丁師反應無果,只能向學校反應,沒想到丁師懷恨在心,除了讓兒子繼續罰寫,還以「你的計謀成功了」等語恐嚇,導致小志在壓力下罹患憂鬱症,不願上課、害怕念書、情緒低落,他們也因為擔心兒子而精神痛苦,提告向學校求償轉學學費支出62萬4349元、醫療費用8萬5480元、非財產上損害即精神慰撫金70萬元,共140萬9829元,也要學校賠償她精神慰撫金60萬元等語。
不過丁師否認有不當要求及管教,法官檢視小志的聯絡簿,認為丁師並沒要求學生每日需上午7時25分到校,而要求學生在週五上午7時25分到校,也是為了學校升旗典禮之需,另丁師因學生遲到等行為制訂罰抄課文的懲罰,也屬教師對學生的輔導管教行為。
法官指出,家長雖提出丁師訂定的「目標九宮格」,但內容包含「立計畫人小志」、「一、目標是什麼?」、「目標是一個人想要達成的具體事項」等,可見上面的科目目標並非由丁師單方訂定,難認她故意訂定超出小志能力的門檻,且丁師表示九宮格並沒有真的實施,小志也沒提出因沒達到九宮成績被罰抄的事實,因此難採信小志家長的說法,且家長提出的診斷書,也沒顯示小志病情與丁師,有任何因果關係,判丁師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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