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茂(化名)被指控將手機門號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受害者遭盜刷損失1.6萬元,但他堅詞否認幫助詐團,並表示當時只是將手機拿去賣,連同SIM卡一併交給手機行老闆。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阿茂無罪。

▲阿茂賣手機沒拔SIM卡,竟淪為詐團人頭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被指控將手機門號提供給詐團使用,該詐團在2023年11月間利用阿茂的門號,發送假的銀行安全性警告簡訊,誘導受害者輸入信用卡驗證資訊,成功盜刷1萬6221元。
阿茂到案之後否認涉詐,強調當時他只是把手機拿去賣掉,手機連同SIM卡都一併交給手機行老闆,不知道後續如何處理。
手機行老闆在法院審理時具結證稱,阿茂來賣手機時確實沒有拔SIM卡,他檢測完成後有拔除,並放在桌上推到阿茂面前,後來因為忙著處理其他客人的問題,無法確定SIM卡是不是被阿茂取走,也沒有印象後續是否曾為了SIM卡問題聯繫阿茂。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從證人證詞可知,無法排除SIM卡被留在手機行,進而遭他人擅自取走的可能性,目前也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是阿茂將SIM卡交給詐團,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最終裁定阿茂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