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9月大邱姓女嬰長期受虐,身體多處傷痕造成腦水腫致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9月大邱姓女嬰去年11月因持續昏迷嘔吐,被緊急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急救,住院十餘天再轉院急救,院方通報女嬰長期受虐,身體多處傷痕造成腦水腫、腦組織壞死致腦脊髓損傷併發肺炎致死。檢警查出,女嬰父親嫌其哭鬧難哄,憤而抓住雙腿凌空猛甩,再徒手毆打背部、腳踹腹部,甚至還扭斷其手臂造成骨折,最後導致腦出血、腦水腫重傷不治,桃檢偵結依家庭暴力罪之重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移至國民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30歲的邱姓男子與女嬰為父女關係,女嬰於去年2月誕生後,由邱男為主要照顧撫養者,去年8月31日清晨,在桃園市住家客廳內,因女嬰持續無法被哄睡,邱男竟徒手將女嬰之左手臂往外凹折,造成左手肱骨骨折;同年10月29日下午5時30分許,邱男在住家客廳,因女嬰無法被哄睡,竟高舉至其胸口離地130公分之高度,再放手讓女嬰摔在客廳地墊上,致其右後腦勺撞到地墊上塑膠玩具,受有右後腦勺紅腫瘀青之傷勢。
同年11月26日晚上10時許,邱男在住家臥房內,因女嬰無法被哄睡,邱男跪在床上徒手抓住女嬰雙腿,凌空大幅度甩動3至4次,再徒手毆打背部及踹踢腹部,致女嬰昏迷合併廣泛性腦腫脹之腦部外傷、急性硬腦膜下血腫、雙側視網膜出血等重傷害,當場呼吸異常並嘔吐。
邱男當天晚上11時17分許,終於將女童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插管急救,隔天又轉診至台北馬偕兒童醫院治療,但因女嬰出現頭頸部創傷併顱內出血、腦水腫、腦組織壞死致腦脊髓損傷併發肺炎,病情無法逆轉,馬偕醫院僅得採取支持療法維持生命,同年12月9日上午10時許,經家屬同意拔管不治,經桃園市政府提出告訴,轉請桃園檢警偵辦。
桃檢複訊時,邱男坦承犯行,但對案情則避重就輕,檢方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家庭暴力罪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將被告邱男提起公訴,此外,被告已成年,其故意對未滿7歲之兒童即死者犯傷害、重傷害致死罪嫌,檢方建請法院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本案移由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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