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地方法院。(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阿志(化名)與妻子惠惠(化名)結婚43年,卻在2025年間與女子小花(化名)發展婚外情,雙方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互稱「老公」、「老婆」。不料,阿志決定結束這段關係後,小花情緒失控,不僅搶過阿志手機打電話恐嚇惠惠,還揚言自己曾為阿志墮胎3次,更嗆聲「妳如果不放他走,我會殺了妳」,甚至闖入住家翻箱倒櫃、躺在臥室衣櫃前「宣示主權」。惠惠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小花須賠償48萬元。
分手後情緒失控 搶手機恐嚇正宮
判決指出,阿志與小花自2025年間開始交往,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小花也明知阿志已有配偶,仍持續發展婚外情。今年元旦,阿志約小花見面談分手,小花卻趁機搶走阿志手機,找到惠惠的聯絡方式後直接撥打電話,宣稱「我才是妳老公最愛的人」、「我為了他墮胎3次」,並以三字經辱罵惠惠,還恐嚇「妳如果不放他走,我會殺了妳」,讓惠惠心生恐懼。
庭審時,小花辯稱自己是遭阿志強迫交往,但她也坦承知道對方已婚,並承認雙方曾發生性關係,且平時互稱夫妻。阿志出庭時則證稱,兩人實際發生性行為「很多次」,已記不得確切次數。法官認為,若真是遭強迫交往,不可能長期維持關係,甚至互稱夫妻,因此不採信小花說法。

▲新竹一女子介入43年婚姻,分手後恐嚇正宮並硬闖住家躺衣櫃「宣示主權」,地院判賠48萬元。(示意圖/CFP)
持磁扣闖住宅「宣示主權」 酒醉失憶說遭打臉
更誇張的是,事發兩天後,小花持有惠惠住處社區的電梯磁扣,自行進入社區,趁住家大門未上鎖時闖入住處,翻找屋內物品,最後倒臥在臥室衣櫃前,直到清潔人員發現異狀,通知屋主並由警衛報警處理。
對此,小花辯稱自己當時喝醉「斷片」,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也否認恐嚇及侵入住家。不過法官指出,從持磁扣進入社區、搭乘電梯、找到正確樓層再進入住家,一連串行為都具有明確目的性,並非失去意識者所能完成,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法官審酌,小花明知阿志已有配偶,仍介入婚姻並發生婚外情,之後又以死亡威脅恐嚇惠惠,甚至擅闖住宅,侵害其配偶權、自由權、隱私權及居住安寧,造成精神上重大痛苦,因此判決配偶權慰撫金40萬元、恐嚇侵害自由權3萬元、侵害隱私及居住安寧5萬元,合計須賠償48萬元;至於惠惠另主張小花曾惡意檢舉她非法聘僱外籍移工部分,法院則認定與居住安寧人格利益無關,未予支持。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