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錢糾紛失控!衝友人家倒汽油未點火恐嚇,基隆男判拘役45天。(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林姓男子因與蘇姓男子有金錢糾紛,竟購買一罐汽油後前往蘇男母親住處,將汽油倒入門口洗衣籃內後離去。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雖然林男未點火,但其行為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且一旦引燃恐造成重大危害,依恐嚇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因與蘇男發生金錢糾紛,於2024年9月1日傍晚駕車前往加油站購買一罐汽油,隨後前往蘇母及蘇妻位於基隆市信義區的4樓住處,將汽油倒入門口洗衣籃內後離去。蘇母返家後聞到屋內瀰漫濃烈汽油味,擔心發生危險,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涉案者為林男,將他移送偵辦。
檢方偵查時,林男坦承犯行,但辯稱當時是一時氣憤,並無恐嚇他人的意思。檢方調查發現,現場及林男身上均未查獲打火機等引火工具,監視器畫面也顯示林男潑灑汽油後隨即離開,確實沒有點火動作,因此認定難以證明其具有放火犯意,最終依恐嚇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林男僅因金錢糾紛,即以潑灑汽油方式向對方家屬施壓,即使未實際縱火,但其行為已足以使被害人及家屬心生畏懼,且汽油屬高度易燃物,一旦遭引燃恐危及住宅及人身安全,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因此依恐嚇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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