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男利用少女涉世未深放高利貸,隔日又性侵她,導致少女想不開輕生重傷。(示意圖,和當事人無關/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郭玗潔/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17歲少女萱萱(化名)因為欠朋友6千,向黑幫份子朱男借1萬元,朱男不僅要求萱萱簽下2萬本票,還預收2千利息,最後只給萱萱8千元,隔日又藉故威脅萱萱出門,開車載萱萱到摩鐵性侵得逞,萱萱不堪受辱,當晚輕生墜樓導致多處骨折重傷,所幸送醫獲救。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依朱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部分,處6年徒刑,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目前朱男被通緝中。
判決指出,萱萱當時剛滿17歲,毫無借貸經驗和相關知識,因欠了朋友6千元被催討,在急需金錢之下,透過不知名人士「佳佳」得知一名朱姓男子有在放款,隨後由朱男主動聯繫萱萱,兩人相約於2024年6月5日見面。
當天朱男開著黑色賓士來載萱萱,兩人在車上談借款,萱萱向朱男借了1萬元,朱男卻要萱萱簽下2萬元本票作為借款擔保,並預先扣掉2千元的利息,聲稱「借錢都是這樣」,另外又拿走萱萱的身分證件並載她到摩鐵拍照存證,才將8千元交給萱萱,並約好在1周內還款。
隔天凌晨朱男傳送語音訊息「講的話要做到人找不到我是會黑白想不要來拼我(騙我)」,再度威脅萱萱外出,並在6日下午4時25分許,開車載萱萱直奔摩鐵,不管萱萱抗拒,強行對她性侵得逞。萱萱因深感羞憤絕望,當晚跑到羅東某市場,撥打電話給男友後,便從7樓墜落到2樓,經緊急送醫後獲救,但診斷出腰椎爆裂性骨折併神經壓迫及下肢癱瘓、下半身多處骨折、疑似脾臟撕裂傷等重傷害,經母親趕往醫院探望,才得知女兒借了高利貸並被性侵,先拿1萬元換回女兒的本票和證件,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朱男雖辯稱萱萱輕生和他無關,但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萱萱確實因為遭朱男性侵,才在同天晚間輕生,時間順序極為緊密且有因果關係,判定他犯刑屬實。
不過法官也指出,起訴書雖指出朱男犯的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使被害人羞忿意圖自殺而致重傷等罪嫌。然而萱萱出庭時已可不用輔具行走,日常生活也可自理,不過因脊髓損傷後,導致神經性膀胱肌力部分喪失,可能有餘尿過多的問題,未來高強度活動有所限制等情。因而萱萱當時雖傷勢嚴重,但經持續治療和復健幸無大礙,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她仍有身體或健康重大不治或難治的情形,而與刑法上「重傷」的要件不合,改以對未成年強制性交論罪,依朱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重利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另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部分,處6年徒刑。
朱男、檢方都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審酌萱萱傷勢,以及朱男原表示有意願調解,不過被害人未到庭,以及朱男現在也被通緝中,民事部分調解程序也屢次未到庭,至今都沒有得到被害人的原諒等一切情狀,判定原審量刑應屬適當,駁回上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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